文章来源: 中国渔业报 发布时间:2016/7/13 20:05:00
6月27日起,浙江省检察院将在浙江沿海的宁波、温州、嘉兴、绍兴、舟山、台州各市检察院部署开展破坏浙江渔场渔业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这在全国第一次检察机关对海洋渔业执法开展专项立案监督。
今年5月12日,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查获林某驾驶的浙椒渔60082号渔船,在禁渔区内使用最小网目尺寸为5毫米的网具(俗称“断子绝孙网”)从事拖网(双拖)捕捞生产作业,非法捕捞小鱼小虾等海产品共计220箱。目前,此案已移送浙江省边防总队海警一支队,案件还在侦查中。
据介绍,动用刑事手段,相较于单一的行政处罚,效果更为明显。该案移送浙江边防总队海警一支队立案侦查后,效果立竿见影,原先在台州海域禁渔区线内捕鱼的150艘左右渔船已基本绝迹,大部分渔船已转移到禁渔区线外捕鱼,小部分渔船已回港休息。
今年5月以来,台州、舟山、宁波象山等地的检察机关已先行开展对破坏渔业资源犯罪的监督。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祺国表示,要通过此次专项立案监督,增强刑事打击力度,坚决纠正重行政处罚、轻刑事处罚甚至以罚代刑的现状,有效遏制此类犯罪多发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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